|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本团体定名为中国心理卫生协会(以下简称本协会)其
英文名称为 CN Association for Mental Health 缩写CAMH。 ,
第二条 本协会性质:由我国心理卫生学、心理学、医学、社会学、教育学界等科学工作者自愿组成依法登记成立,具有公益性、学术性、科普性的法人社会团体。具有跨学科、跨行业的特点,是发展我国心理卫生科学技术事业和提高全民素质的重要社会力量。
第三条 协会宗旨:团结全国心理卫生学、心理学、医学、社会学、教育学界等科学工作者开展心理卫生教育、科学研究、学术交流,为促进心理卫生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,宣传普及心理卫生知识,培养儿童、青少年的健全人格,维护和提高人民心理健康水平和社会适应能力,提高道德水平,预防心理疾病,预防心身疾病,促进心理卫生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,促进心理卫生从而提高全民的心理素质。在开展各项活动中遵守国家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坚持民主办会原则,充分发扬学术民主,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。
第四条 本协会业务主管单位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,登记管理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。本协会办事机构挂靠在北京安定医院。 第五条 本协会会址在北京市西城区安康胡同5号,邮编100088。 |